“敬惜字纸”是我国的文化传统美德,反映着古人敬重文化的思想。古人认为字是圣人造的,是有灵性的东西。先人造字着实不易,“字者,六义相生无穷也。黄帝臣沮诵仓颉,体卦画,摹鸟迹,引伸触类,文字之形始立。”(引自《康熙字典》)在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上也记载:“昔者苍颉作书,而天雨粟,鬼夜哭。”因为有了文字,“造化不能藏其秘,故天雨粟;灵怪不能遁其形,故鬼夜哭”。这就好比西方认为普罗米修斯偷了天上的火种,人间才有了文明。因天机是不可随便泄漏的,捅破天机,创建人文,全赖于“文字”,所以文字也就更显神圣。字为至宝,“能使凡者圣,愚者智,贫贱者富贵,疾病者康宁。圣贤道脉,得之于千古,身家经营,遗之于子孙,莫不仗字之力。使世无字,则一切事理,皆不成立,而人与禽兽无异矣。”所以写有字的纸,又怎能亵渎呢?字纸如神物,于是古人就制订:不可以踩踏、不可以撕扯、不可以坐垫、不可以拭秽、不可以封盖荤臭器皿等等规矩。
“敬惜字纸”也就成了古代社会一种常见的习俗。古时的读书人会把废弃的字纸扔进一个贴有“敬惜字纸”的篓子,再集中处理。街道上,人们会自觉地搜集遗落在地上的字纸,把它们拿到“敬字亭”,放进“敬惜字纸”的专用焚化炉里焚化。旧时还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专门收集字纸、旧书加以焚化的“惜字会”。
历朝历代对于敬惜字纸,从官方到民间都是极其重视。从各种家训、小说、法规,无不在提醒着人们对于“字纸”应有的敬畏之心。《颜氏家训·治家第五》“吾每读圣人之书,未尝不肃敬对之;其故纸有五经词义,及贤达姓名,不敢秽用也”;明代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开篇“进香客莽看金刚经”便讲了一个关于王曾的父亲平时爱惜字纸,后来其子王曾“连中三元”的故事;《印光大师文钞》中有《普劝敬惜字纸及尊敬经书说》:“文字于吾人有如此莫大恩德,故我们至少从感恩心出发,也应该敬惜世间一切书籍字纸,而不可随意糟弃。”即便在旧思潮受到新文化运动强烈冲击的民国时代,不随意丢弃字纸,视敬惜字纸为积德修福的传统,仍然延续着。
“敬惜字纸”的风俗也随着移民而传播到海外各地。如在马来西亚的闽中凤山寺目前还保留着一块光绪乙酉年的“敬惜字纸碑”。不过有趣的是当地的年轻人故意将应右起而念的“敬惜字纸”左起戏念为“纸字惜敬”。(“纸字”在闽南语中是钱币、钞票的意思)。在道光版《厦门志·风俗记》写道:“岛中立敬字亭,以惜字纸,买破书、拾遗字焚化者有人,惟作粉面食及豆腐干者,率以招牌字号印其上,巡道周凯禁止之。”对于“敬惜字纸”现象的观察、描写可谓详尽。据老厦门人相告,该敬字亭在思明钱炉灰埕巷(今文安小学附近),可惜毁于民国时的城市建设。 光绪四年(1878年),英国外交官翟理斯(Herbert Allen Giles)所著的《鼓浪屿简史》(《A Short History Of Koolangsu》)中写道:“(兴贤宫)中殿进口处的两侧各有一个不小的塔形炉,信众们可以把“字纸”这些碎片拿到那里烧掉,要不然会在地上被脚踩踏,这是对使人类文明化的上天赋予的艺术品的最大亵渎。”不仅让我们,也让外国人看到“敬惜字纸”的传统。
总之,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,电子书等新兴科技的兴起,以及办公的无纸化,“字纸”被乱弃的问题似乎不那么尖锐。但另一方面各种宣传资料,广告传单,又让“字纸”的滥用与日俱增。不过不管如何,我们大可不必苛求今人效仿古人那样,对于字纸“务要收拾以火焚化,或洗于河内,或埋于土中(《敬惜字纸文》)”。但“敬惜字纸”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仍有其存在、发扬的价值。在我们提笔落墨时,对相传为“龙颜四目”的圣人所造之字还应存敬畏之心,“点点滴滴,圣人心迹”。
作者:陈衍晓
来源:厦门网